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我社于2015年7月3日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了面试。现将面试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和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一、体检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8:00在省供销社门口(成都市锣锅巷122号)集中统一前往规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二)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五)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
(六)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九)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考生报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附件: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