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现将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8:00前,到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统一集中(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108号),超时未到者按弃权处理。体检时请带上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每人准备450元体检、交通等费用,体检当天按实际费用收取。
四、体检结果及复检
(一)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2015年7月17日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88/)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需复检的考生须在2015年7月23日18:00前向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科(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102号406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外地考生可传真,传真号码0838-2222146)。
(二)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进行复检,复检人员于2015年7月24日上午8:00前,到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集中(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108号),超时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当日,考生须带上本人的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以便查验身份,并请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贴体检表)。
(二)考生体检前注意调节好饮食与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验,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要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取消体检及录用资格:
1.考生如携带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必须上交统一保管。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3.考生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4.体检中紧跟带队人员,服从安排。
5.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6.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咨询电话:0838-2304914
附件:德阳市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