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表》,请考生自行下载查阅。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检及递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含毒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递补一次。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体检前饮食宜清淡。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纪律
1.体检期间应关闭手机,不能与外界联系;
2.服从带队人员引导,不得无理取闹;
3.体检结束由带队人员宣布体检结束才能离开;
4.体检结束后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通知复检、考察等事项;
5.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咨询电话:
1.凉山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0834-2166986
2.凉山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0834-3226036
3.凉山州民族中学:0834-3301159
4.凉山州泸峰中学:0834-6992333
附件: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表(点击下载)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17日
来源:https://jytyj.lsz.gov.cn/zfxxgk/fdzdgknr_40772/rsxx/202506/t20250617_2847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