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本人近期1张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于2025年6月21日上午8:00准时在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89号)集中签到,8:20准时乘车统一前往医院(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县人社局临时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费用
(一)费用由参检人员本人承担,其标准按实际抽取的体检医院体检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按600元预备费用);
(二)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需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五、体检地点
临时指定。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二)参检人员在体检前一晚(2025年6月20日)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水)8-12小时,空腹接受体检。
(三)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2025年6月21日上午8:00至体检结束,参检人员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参检人员须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体检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指定体检区域。
(六)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系近视眼的,请自行戴上框架式眼镜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817-8607626
附件:蓬安县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来源:https://www.pengan.gov.cn/xwdt/tzgg/202506/t20250617_2196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