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民族学院2025年5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的流程及要求,现将笔试后符合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符合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于2025年6月4日9:00至17:00的工作时间期间,本人带上以下材料到四川民族学院B区综合楼0506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1份;
其中,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民族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不含第二学历专业、辅修专业)名称为准。
(7)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8)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近一个月的政治面貌证明(模板见附件3);
(9)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0)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0836-2855978,13990461667
附件:
1.四川民族学院2025年5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就读院系及专业证明模板
3.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点击下载
四川民族学院
2025年6月2日
来源:https://www.scun.edu.cn/info/1027/276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