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地点
内江师范学院高桥校区行知楼B221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材料
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下列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内江师范学院招聘系统上自行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专业课程目录、成绩单等第三方专业认证所需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境外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能以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报名)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四)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单位无人事权限,则需要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五)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
(六)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与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递补人员由内江师范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面试缴费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缴费流程:与笔试缴费流程相同;
技术咨询电话:0832-2343107;
缴费时间:2025年5月9日9:00-17:30,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及《试讲题目》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完成缴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试讲题目》(仅专业课程教师岗)。
六、特别提示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内江师范学院
2025年4月30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ADE2B1CFC0FD19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