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从2025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止(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5419897
通讯地址(邮编):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大兴路一段168号高县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楼(645154)
附件:四川省宜宾市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高县岗位)笔试拟加分情况汇总表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c67215da-95be-466d-8bbc-404007237d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