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及排名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根据总成绩排名结果,请附件中“是否参加体检”栏标注为“是”的人员参加体检。
(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5年3月18日上午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免冠两寸彩色证件照片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教师事务中心集合。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由体检医院收取。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保持空腹;
2.请参加体检人员如实向体检医院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的信息,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三、心理测评及相关要求
(一)心理测评时间、方式在体检集合时现场通知。
(二)此次心理测评的结果,作为对考生综合考察的组成部分。
(三)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测评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乐山师范学院
2025年3月16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4616A92926B5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