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排名、体能测评结果和体检对象
《公告》规定,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请考生自行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网址: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本人总成绩、排名、体能测评结果和是否进入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体检安排
(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早上7:00前到达成都市公安局正大门(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集中,7:0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统一出发前往体检地点。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检录要求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通过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考生于体检当天当场向体检医院缴纳。若需进一步检查或复检的,所需费用由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二)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三)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裤袜。
(四)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片等放射性检查。
(五)部分职位需测矫正视力(具体涉及职位见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六)请考生本人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如实填写既往明确诊断的病史或者手术史(手术史需注明手术名称和时间及术后病理结果)且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体检纪律
(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体检、请人代检。
(二)所有考生按要求上交随身携带的全部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考生家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检、跟随。
(三)体检中考生要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体检当日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视为自动放弃。
(四)违反体检规定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六、复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向体检实施机关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体检实施机关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或提出复检申请但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结果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的结论为准,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体检结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请考生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输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本人体检结果。
(三)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四)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28-86407323
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点击下载)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公安局
2025年3月6日
来源:https://www.cd12371.com/info/2025/2130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