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凡参加了绵阳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的报考者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
三、体能测评集合时间和地点
(一)集合时间:2025年2月22日上午7:30前;
(二)集合地点:绵阳市公安局办公楼前广场(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五、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集合地点签到。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二)报考者签到后,统一乘车前往体能测评点;体能测评结束后,统一乘车返回集合地点。
(三)报考者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参加测评;报考者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和计时设备参加测评,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能测评期间,报考者违规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和计时设备的,一经发现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遵守体能测评纪律,违反规定者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五)报考者须仔细了解测评规则并按照对应的编排分组进行检录、测评。在测评过程中,报考者需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能测评前,需报考者本人填写《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详见附件)。
(六)体能测评过程中,如发生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突发情况,另行确定测评时间;具体时间由工作人员现场告知。
(七)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八)请报考者自行准备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0816-2531499;
绵阳市公安局:0816-2498058。
(二)监督电话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2540372;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16-2498200。
附件: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点击下载)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公安局
2025年2月19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1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