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审查地点: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矿大厦6楼第一学术厅(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号),各招聘单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招聘单位 |
资格审查时间 |
咨询电话 |
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 |
9:30-12:00 |
028-85578179 |
四川省第三地质大队 |
9:30-12:00 |
028-87801920 |
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 |
9:30-12:00,13:30-16:30 |
028-82717354 |
四川省第五地质大队 |
9:30-12:00 |
028-83352002 |
四川省第六地质大队 |
9:30-12:00 |
0830-3120068 |
四川省第七地质大队 |
9:30-12:00 |
0833-2131200 |
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 |
9:30-12:00,13:30-16:30 |
0834-2192737 |
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 |
9:30-12:00 |
0816-6910265 |
四川省第十二地质大队 |
9:30-12:00 |
0831-8738700 |
四川省地质档案馆 |
9:30-12:00 |
028-84495189 |
四川地质医院 |
9:30-12:00 |
028-83513459 |
三、资格审查的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地质局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报考人员为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已满的证明材料原件;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具体所需材料可咨询招聘单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历专业、辅修专业)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地质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考生对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附件: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名单(点击下载)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36E3A14C72BB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