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通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通委办〔2023〕32号)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4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选调)名额及职位(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选调)名额共计98名,其中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32名,事业单位人员66名。具体职位(岗位)及要求等详见《通江县2024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和《通江县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调对象:县内乡镇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对象:县内乡镇和县外符合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满足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学位条件;
4.具有公开考调(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应当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职位(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12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岗位)。
三、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考调(选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17日18: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考者需将报名资料以PDF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邮箱:tjxwzzbgwy@163.com;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邮箱:493556952@qq.com。附件及邮件主题名称格式统一设置为“报考职位(岗位)编码+姓名+电话号码”。
3.报名所需资料。①《通江县2024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下同)(县内乡镇报考者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文旅示范区所辖乡镇还需文旅示范区党工委同意,县外报考者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②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④录(聘)用文件、现岗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⑤报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者可通过登录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招考信息”(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或通江党建网(http://www.tjdjw.gov.cn/)查询职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只对报考者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审核,报考者通过报名邮箱查看审核结果,初审合格进入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报考者需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考调(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选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选调)人选。
(三)职位(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将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岗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100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的考生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领取,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和排名将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通江党建网予以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次日内向通江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
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通江党建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面试。同一职位(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通江党建网予以公布。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同一职位(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进入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面试比例考调(选调)职位进入考察人选的最低综合成绩。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确定笔试成绩高者为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工作年限长者为考察对象;若工作年限也相同,通过加试,成绩高者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考调(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调(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政工人事、财务管理、机关党组织等负责人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顶岗试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对象到考调(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岗位)缺额,不再递补。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七)办理相关手续
考调(选调)单位根据职位(岗位)要求、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用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通江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转任(流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监督
对违反考调(选调)工作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笔试或面试、不接受考调(选调)结果的人员,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参加县级部门公开考调(选调)。
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县纪委监委负责考调(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公告均在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招考信息”和通江党建网予以公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最新信息。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报考者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通江县委组织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0827—7200858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7—7224001
附件:1.通江县2024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xlsx(点击下载)
2.通江县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3.通江县2024年度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通江县委组织部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https://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13974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