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的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另外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若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咨询电话:0834-3225489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来源:https://fgw.lsz.gov.cn/xxgk/zkly/202412/t20241211_2766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