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公开考核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http://www.muli.gov.cn/)。
一、招聘名额
木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木里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且报考人员具有的年龄、资格、条件等须于2024年12月8日前取得。其中报考者持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其他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8日-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木里县政务服务大楼5楼)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获奖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填写《木里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4份和电子文档;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其他与报考岗位有关的资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
考核由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通过面试对应试者进行考核测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确定拟招聘人员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对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复检: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体检结束后,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依据《个人档案》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muli.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请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在木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咨询电话:0834-652284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6522915(县纪委监察委)。
附件2 木里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30日
来源:http://www.muli.gov.cn/mldt/gggs/202412/t20241202_2762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