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原件校验人员情况(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1701003土地资源管理”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21701004规划管理”岗位2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2名考生;
“21701006经济分析”岗位3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3名考生;
“21701007教师1”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21701008教师2”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二、递补原件校验相关事宜
(一)原件校验时间
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原件校验地点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28—89741026
(三)准备材料及要求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准考证》1份、《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打印)。
4.国外(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同时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四)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仅进行一次,依次递补人员逾期未提供原件校验材料或材料不齐以及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面试通知书领取
原件校验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9741026
都江堰市人社局事管科 (028)89741027
(二)监督电话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来源:http://www.djy.gov.cn/dyjgb_rmzfwz/c129255/2024-11/28/content_2b78861b3a7540dd8c5b843a413032f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