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人员中有申报不实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加分资格,并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公布。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举报及咨询电话:028-38168529
附件:2024年下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政策性笔试加分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https://www.ms.gov.cn/info/6611/11761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