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3185385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附件:宜宾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南溪区岗位)笔试拟加分情况汇总表(点击下载)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d76af380-a66b-4ca9-8cd5-95907d0bb9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