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请考生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书原件)按顺序扫描合并在一个PDF文档中(确保材料清晰、完整),邮件标题及PDF统一命名为“职位编码+姓名+手机号码”并发送至指定邮箱(657466093@qq.com)。
2.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30止。未在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完整发送资格审查材料邮件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时间以收到的邮件时间为准。资格审查结果将于11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个人邮箱信息。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四川省2025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份(须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4)双手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拍照时,确保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持证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
(5)学生证(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有关院系、专业及学制等情况证明);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书。
党员证明材料: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获奖、担任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
①国家级奖学金、“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秀毕业生”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聘书、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
②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需提供学生干部聘书、任职通知等证明材料,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正副职)。证明材料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等)。
(8)如有突破选调专业限制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
(10)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应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整发送资格审查材料邮件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并携带至面试考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4.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整理好线上资格审查时所有纸质资料,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在成都现场交凉山州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成都具体收取资料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
凉山州2025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暂定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至11月1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地点:成都市,具体地址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场,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考生入场截止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8:30,迟到考生不得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特别提醒及面试考生须知,按规定参加面试。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规划好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3865186。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8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50-F1F589B67D1ACB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