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面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请进入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7:30前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门诊四楼健康管理科签到。无故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日清淡饮食,忌酒、油腻和高蛋白食物,避免受凉和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保证睡眠。
2.体检当天须空腹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至少禁食禁饮8小时。
3.建议体检当日穿着宽松上下装,女士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及穿戴过多的各类装饰品。
4.采血及腹部超声检查完后可进餐。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完毕请务必交回体检单,不得将检查报告自行带走。
三、其他事项
(一)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达到终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终面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1次,若终面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递补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进行通知,请确保通讯畅通,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结果及后续相关安排请关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香城新都网http://www.xindu.gov.cn/)“通知公告”栏。咨询电话:028-8302028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7日
来源:https://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4-11/07/content_22d0308da4624243ba676247954faaf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