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原件校验工作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8楼820会议室。
(二)需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套。
1.报名表1份,请在“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https://www.rc114.com/PTA)打印并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国内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认定证明(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尚未毕业的国内毕业生需提供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专业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国(境)外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尚未毕业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经驻外使馆或第三方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入学通知文件。
此外,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荣誉证书、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及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无违纪违法情况说明。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原件校验通过人员现场发放《终面通知书》,终面时间及地点以《终面通知书》为准。
(二)逾期未参加原件审核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因原件校验不通过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1次。
(四)递补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请确保通讯畅通,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电话:028-8302028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来源:https://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4-10/28/content_66f48c21105045eb9394dfa5f18569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