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中“(四)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要求,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308室(导航地址:四川省新华园艺场)
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资格复审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苏南路二段沙坪馨苑西南
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资格复审地点: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新龙村(导航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九五厂)
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资格复审地点:雅安市名山区新民南路20号
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资格复审地点:西昌市长安街道小庙村康复路1号(导航地址:四川省西昌市贺家湾)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准备的材料
(一)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4年度公开考调报名表,在报名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审批表及公务员录用文件复印件(需单位政工人员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经管档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需单位政工人员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最近一次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上机关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历”“从事2年及以上公安、侦查工作”“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财务会计、出纳等工作经历”“在县级及以上党政综合部门工作满2年”“具有2年以上信息化岗位工作经历”“具有1年以上党政综合部门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专业类工作经历”等要求须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中体现);
(六)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个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通过邮箱发放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
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028-38295022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0816-2839229
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0838-3821300
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0835-3232737
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0834-2682691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028-62567205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2024年10月23日
来源:http://jdglj.sc.gov.cn/sjjdj/c105568/2024/10/24/88a2af8d109048ceb83de24de2df9fe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