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68529
社会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38103695
附件:2024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4年9月10日
来源:https://www.ms.gov.cn/info/6611/11720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