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的对象为体格检查(含复检)合格的报考对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流程安排
1.面试时间
8月15日(星期四)上午8时00分前
2.报到地点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门处(定位图见附件2)
3.需携带物品
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4.面试流程
考生到达报到地点大门处——进入大门后由引导员指引至候考室入口——核对身份信息——上交移动通讯工具和所有电子设备——抽签分组——对号入座——组织学习面试注意事项——等待引导员带领进入阅题室阅题——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候分室签字确认成绩——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签字确认成绩——结束后领取个人物品离开。
三、结果运用
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设复试环节。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面试对象当场宣布,并由本人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到地点,超时不得进入参加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因故不能参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进入考场的参试的,自行承担后果。
2.现场核对信息时,如发现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与本人无法匹配,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3.身份信息核对后,考生现场抽签对号入座,抽签号格式为“第X组第X号”,“第X组”代表对应面试室号,“第X号”代表同组面试顺序号。抽签号与本人成绩登记直接相关,不得随意更换抽签号。
4.考生在候考室期间,务必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仔细阅读LED屏上的面试考试规则。不得向待考室工作人员询问有关面试的情况;如涉及与工作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要及时主动提出。如需上厕所,必须有两名考生以上在待考室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如遇身体不适或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向待考室工作人员报告,经面试组领导同意后进行医治。
5.面试期间,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电子接收器等通讯设备以及MP3、MP4、耳机、耳塞等电子产品)进入考试区域,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带至座位。考生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必须严格按照主考官的指令答题,全过程不得说出本人以及本人配偶、本人父母等与本人有关人员的姓名或工作单位,否则视为违纪,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考生不得着具有明显特征的工作服装参加考试,例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等,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对象进入面试室答题前,工作人员逐一组织面试对象进入阅题室阅读题签做答题准备,但不得准备草稿纸,且不允许面试对象通过任何方式留下书面答题思路,前1名面试对象开始答题时,后1名面试对象进入阅题室开始准备。
7.面试开始前,主考官核对面试对象面试室号和面试顺序号并简要介绍面试要求,发出面试开始指令后计时员开始计时。面试剩余1分钟时计时员予以提醒。主考官确认面试对象无补充后可提前结束面试。面试结束后,监督员收回试卷和答题纸。
附件:1.面试和政治考核人员名单
来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eed67f7b4eec4c2bbeab474aed34ea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