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综合室文稿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决定面向全省遴选综合室文稿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计划遴选5名,其中综合室副主任(正处长级)1名、综合室副处长1名、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3名。
二、遴选范围
四川省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参公管理单位中从事综合文稿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政治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一律不得报考。
(二)视野开阔、思维活跃、勇于创新,具有扎实的政策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分析研究能力,能熟练操作有关办公软件。
(三)报考综合室副主任(正处长级)职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4月9日以后出生),现职正(县)处级干部,从事综合文稿工作5年以上,且有1年以上牵头组织起草综合文稿的工作经历;报考副处长职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现职副(县)处级干部,从事综合文稿工作3年以上;报考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4月9日以后出生),从事综合文稿工作2年以上。
(四)原则上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期加班。
(七)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公务员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网站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于2015年4月29日17时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本人主笔的5篇综合文稿(以领导讲话稿为主)发至cdswbgtzzrsc@sina.com(该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若未收到自动回复,请与市委办公厅组织人事处电话联系)。
(二)确定笔试人选
对报名人选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文稿质量等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遴选工作实行全程资格审查,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选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笔试人选确定后,将于5月8日17时前通知笔试时间、地点,没有进入笔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稿能力、政策理论功底。笔试结束后,按不低于拟遴选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试用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进行6个月试用。人选到岗试用考察前,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经现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4.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近3年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六)确定遴选人员
试用期间,市委办公厅和干部双方均可进行双向选择。
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情况确定拟调入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公示,组织考察、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任职的,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试用人员综合表现不符合岗位需要的,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遴选计划作适当调整。
(二)中共成都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61880212)。
(三)报名者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报名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电话:市委办公厅组织人事处(028-61880209,028-61880206)。
附件:《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公开遴选综合室文稿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