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面向全省遴选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职位
在四川省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中遴选1人,具体职位为成都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原则上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三)主任科员及以下,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从事调查研究、文稿写作经历,热爱并擅长政策研究,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
(五)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 3月 30日以后出生);
(六)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七)身体健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4月10日。报名人员在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至电子邮箱cdzzjgdw@163.com,同时提交2—3篇本人近三年主笔的文章,附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等材料电子文档。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程序。2015年4月11日至4月17日,成都市委组织部按照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的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参加复审的电话通知,持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成都市委组织部参加复审。初审不符合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对重大决策部署的了解及把握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有2名以上人员并列第五名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务实创新意识及举止仪表。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前3名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有2名以上人员并列第三名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承担。体检合格人员须在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遴选证明,若因单位不同意而放弃的,在面试人选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实行考察。一是组织被考察人员开展现场调研;二是到被考察人员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人选中依次递补。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由成都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成都组工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七)试用及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试用6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028-12380。
五、本公告由成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61886079。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