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民族地区村级学前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44号)及《中共甘孜州委 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委〔2023〕111号)》精神,结合省、州关于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振兴计划,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补齐师资力量不足基础短板,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方面持续用力,推进“广覆盖、保基本、普惠性”公办免费学前教育普及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雅江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解决我县学前教师编制和乡(镇)中心幼儿园辅导员、保育员不足问题,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拟向全县公开招聘编制外“一村一幼”辅导员、保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50名编制外“一村一幼”辅导员、保育员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与“招得来留得住”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户籍,年龄为男40岁及以下,女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7月22日。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四)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传染性疾病史及其它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
(五)中专学历具有教育类专业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六)本次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达不到开考比例扣减相应招聘人数。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和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
6.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上述报考条件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若一经发现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考试(含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六个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至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雅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学历的提交学前专业毕业证或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的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红底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电子寸照(以身份证号码命名)3.报名成功后,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二)考试
1.考试工作由雅江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雅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配合,雅江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比列的,该招录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证件、材料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体检
1.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在雅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查仍在雅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由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政审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期的由县公安局完成政审工作,在政审中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应试者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
(五)公示
待所有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结果全部确定后,即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六)聘用
1.经政审、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雅江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通知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间、地点,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雅江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2.此次招聘的“一村一幼”辅导员、保育员与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三年。聘用期满后,结合用人单位工作实际,经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决定是否续聘,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不再续聘。
3.本次考试总成绩排名保留2年,如拟聘人员因其他原因离职,按本次排名依次补录,补录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报人事局备案。
五、人员管理
(一)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其进行工作单位分配。
(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可在县域内调配使用。若工作能力突出,在其他乡村无法满足本村本乡原则基础上可调配到其他幼儿园。县城和乡镇幼儿园实行调配制。
(三)拟聘人员按正式在编教师同等要求进行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凡有不胜任学校工作、不服从学校管理以及违反师德师风管理规定、师德败坏等情况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六、工资待遇
(一)招聘的“一村一幼”辅导员、含保育员劳务报酬补助根据海拔分4个档次,其中:河口镇应发工资为3800元/月/人;呷拉镇、麻郎措镇、八角楼乡、普巴绒乡、瓦多乡、米龙乡、八衣绒乡应发工资为3900元/月/人;西俄洛镇、波斯河镇、德差乡、木绒乡、祝桑乡、牙衣河乡应发工资为4000元/月/人;红龙镇、柯拉乡应发工资为4200元/月/人。所有招聘人员统一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四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在其每月工资中代扣,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统一纳入预算。
(二)对“一村一幼”辅导员、保育员每年进行考核,合格者每2年晋升一次,每次工资晋升200元。
(三)如因工作调整,拟聘人员劳务报酬补助按实际工作地海拔档次发放。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人员:马文明 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组长
监督电话:18011277789
八、本公告由雅江县教育和体育局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事项提醒
(一)招录机关联系方式
咨询人:雅江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杨小红 杨红媛)
咨询电话:0836-5125600
(二)请报考者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雅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4nuEP-vj9evtRHZFfYa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