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内江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及进入体检环节名单查询的公告》。
二、体检时间
所有职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的体检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星期日)。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报考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一)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吃早餐,于体检当日携带《补充录用报名信息表》《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和体检费(每人准备550元现金,具体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到体检集合地点。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内江市委四号楼会议室集合(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内江市委大院内),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后续录用资格。
(四)体检期间,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液体类物质参加体检(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和后续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温馨提示》(附件1),提前做好体检准备工作。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体检集合地点,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同体检。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7日
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4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