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3月公开选调(聘)公务员
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涪城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涪城区编委会议精神,经涪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面试、考核、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聘)名额、职位
选调(聘)名额:23人。其中:公务员 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9人 ;事业单位人员6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科员,事业单位人员为九级职员。(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和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可报考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参公身份)
三、选调(聘)对象
报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为全国(涪城区除外)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为全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学校、医院除外)。
四、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3、热爱工作,遵纪守法。
4、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5、选调(聘)后在涪城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
6、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其他条件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五、自荐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 3月30日至2015年4月10日(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 区政府五楼5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6-2263419)
(三)报名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填写《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网上报名者需传真相关证件。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
5、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网上报名请将信息传至邮箱 501696891 @qq.com)。
六、选调(聘)方式及内容
选调(聘)工作采取初审、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初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三)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
八、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九、选调(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