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符合我县2024年第一批引进人才报考条件并通过网络初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4年7月18日下午14:30—17:30。
(二)地点: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县人社局301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如实填写《凉山州2024年第一批引才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国留学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复印件1份;
4.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不限底色。
(四)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未达到3:1的,予以核减或取消岗位。
(五)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试
医师岗位采取面试的形式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考核,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考生请于2024年7月19日下午14:30-16:30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冕宁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冕宁县高阳街道四大班子办公区5楼县委组织部55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县委党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初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上午,笔试地点:冕宁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先锋冕宁”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设定60分为及格分数线。教师岗位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根据缺额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如等额确定的递补人选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实际进面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则全部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7月24日下午14:30-16:30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冕宁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冕宁县高阳街道四大班子办公区5楼县委组织部550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所报岗位相关知识,教师岗位以试讲(无学生)为主。
5.面试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人才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复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相关要求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试用期考核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招聘政策办理。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别提示
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联系方式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上述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727140(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
0834-6731061(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834-6723164(中共冕宁县纪委监委)
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来源:http://www.mn.gov.cn/zfxxgk_31429/zfxxgknr/rsxx/202407/t20240710_2701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