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补充录用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补充录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为“已通过”的人员。考生可通过登录遂宁组工网(http://www.snswzzb.gov.cn/)“遂宁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职位成绩排名。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8日(星期一)9:00-12: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遂宁市委党校习之楼104号教室(遂宁市河东新区科创西路6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考生须按照“四级联考”“政法系统公招”等考试公告中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一)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须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三)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
(四)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一)考生提供的材料均用A4纸打印。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公告于7月10日前在遂宁组工网“公务员工作”专栏发布,市委组织部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请有关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注意行程安全,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遂宁组工网“公务员工作”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预留联系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25-2989391。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4日
来源:https://www.suining.gov.cn/gongkai/show/c29c900923b825034d9fe14bcc55ce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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