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考生请于2024年7月5日18:00前登录“补录专题网站”(https://www.scpta.com.cn/gwyzt.html)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在广元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http://gypta.e21cn.com/)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资格审查安排
时间:2024年7月7日,上午9:00-12:00。
地点:广元市档案馆一楼大厅(广元市利州区翠屏街33号)。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四级联考”“公安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系统”补录职位
1.《报名信息表》2份(照片彩色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需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者学生证上未详细载明专业、学制等情况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基层选调生”补录职位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基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出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毕业时间等情况证明并加盖印章。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参军入伍经历的证明材料。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第3、4、5、6项所列条件须在2023年12月9日前取得,其中第5、6项所列条件须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四、面试安排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拟安排在7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
(四)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于2024年7月10日18:00截止,未按规定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资格审查政策咨询
苍溪县委组织部:0839-5816860;
旺苍县委组织部:0839-4220757;
剑阁县委组织部:0839-6600334;
青川县委组织部:0839-7209677;
利州区委组织部:0839-6068018;
昭化区委组织部:0839-8775500;
朝天区委组织部:0839-8622377;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0839-3310531;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0839-5566231;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0839-3240110;
广元市公安局:0839-5600061;
广元市司法局:0839-3227852。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4日
来源:http://www.gyzzb.gov.cn/gyzzb/article.html?id=19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