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
按照《公告》规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体检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体检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复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委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递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2024年成都石油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成都石油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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