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本次应参加体检70人,实际参加体检70人,合格69人,不合格1人(见附件)。
根据公告的相关规定,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申请复检的考生请于2024年6月12日18:00前,向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423室)提出书面申请,电话:0826-4690530。
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复检执行的标准和参加复检需携带的证件等事宜,仍按中共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2024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华蓥考点体检工作的公告》执行。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体检及以后环节,均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
附件:2024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华蓥考点体检结果表(点击下载)
2024年6月6日
来源:https://www.hys.gov.cn/hysrmzfw/gsgg/pc/content/content_1798648860311670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