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配置需求,引导教师合理流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2024年第一次面向全国公立中小学公开考调一批在编在职教师,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本次考调名额:89名中小学教师。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1.考调范围:面向全国(西昌市除外)公立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2.考生的年龄详见附表,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5.符合考调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三)具体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州(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领军人物等可放宽至42周岁(即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城区、坝区学校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口专业或对口任教学科;山区学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口专业或对口任教学科(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教师需在小学及以上学段任教,报考初中教师需在初中及以上学段任教,报考高中教师需在高中学段任教。
5.工作年限和范围:现任教单位已满服务年限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考调岗位安排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未满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五)考试方式
1.笔试+试讲。
2.考生抽签决定本人试讲室、试讲序号。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0日9:00至6月14日15:00
报名入口:
http://175.153.6.2:9403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如实填写,不得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宽度300像素,高度428像素,大小为200KB以下的JPG格式证件照;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截止后(6月14日15: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4年6月14日17:00结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网页对话框中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凡网上报名成功者均应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核以现场资格复审结论为准,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网报通过人员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19日上午9:00至12:00携带以下材料到西昌阳光学校博雅厅进行资格复审。
1.需提供材料:报考城区、坝区学校岗位的出具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山区学校岗位的出具本科毕业证(本科学历如为第二学历,则还需出具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的大专毕业证),同时均需出具: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单位报考的证明材料(参加工作时间、现任教年级、任教学科、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证明等)及编制卡(复印件需加盖鲜章)、聘任证。
2.缴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进行现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等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科。
3.发放准考证时间
资格复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代领人员需出具代领人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6月21日上午9:00至12:00在西昌阳光学校博雅厅领取《准考证》。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
5.考生在考调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考试及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采取统一笔试+试讲相结合方式进行。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二)考试内容
1.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2.试讲,满分100分。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不设开考比例,设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均可进入试讲。试讲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调动。无人报考的岗位,相应取消或调整该岗位考调名额。调整后的名额根据报名情况增加到报名人数相对较多的学科,调整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
(四)笔试
1.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于6月24日前在报名网址上查询。
3.笔试总成绩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试讲
1.确定试讲人员。笔试达到合格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试讲。(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所有进入试讲的考生于6月28日上午9:00至12:00在西昌市教育和教育局第一会议室进行缴费后领取《试讲通知书》(代领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试讲的人员缴纳试讲考务费80元/人。
3.试讲时间及地点详见试讲通知书。
试讲当日,试讲人员凭试讲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试讲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试讲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
4.试讲内容。试讲教材及试讲需要的纸、笔等物品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提供,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
5.试讲顺序。进入试讲的人员持《试讲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试讲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试讲室、试讲顺序;再按试讲顺序抽取试讲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以内。
6.试讲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试讲成绩75分以下取消聘用资格。
(六)选岗
根据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如总成绩并列,则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则市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研究确定,递补也按此程序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位选择或逾期未选岗者取消选岗(调动)资格。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选岗后与拟调用人员签订《调动协议》。
六、公示
考生的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调动人员名单将于试讲结束后两天之内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将公布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市教体局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调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西昌市组织的考调。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出现的空额不再替补。
七、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未达到体检标准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在体检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拟调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审查资料,并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
九、调动
1.因按公告规定,取消调动资格(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等)的岗位缺额,在考生报到截止前可在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名额满。递补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试用期12个月。拟调动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办妥与原单位人事调动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市人社局审核和办理调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动资格,不再办理调动手续。
3.拟调动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上班、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调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西昌市组织的考调。
4.调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申请调(流)动,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学校学科教师超缺情况进行调配。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各学校空岗情况,按学校规定参与岗位竞聘,待遇按聘任后的岗位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调动资格;对违反考调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由西昌市委组织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3280472(西昌市教体局)
0834-3204506(西昌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
0834-3223354(西昌市纪委监委)
附件:
1.西昌市2024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市外教师名额分配表
2.西昌市2024年第一次市外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3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HzV9mIM_6Qixks2v74C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