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公示详见附件。
二、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2024年6月2日(星期日)上午7:00前到四川省商务厅(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集合,过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若体检时间有变化,我厅将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体检费用: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张2寸证件照。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集合地点,视为自动弃权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忌酒,保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晚10:00后禁食,体检当日须空腹(可少量饮水),患有慢性疾病可正常服药。
4.空腹进行采血和上腹部彩超检查,泌尿系统超声检查需涨尿。
5.体检当日请勿携带贵重物品、佩戴首饰(项链、耳环、戒指等),女士不穿连裤袜、连衣裙、束身内衣(以免影响超声检查),不宜穿戴有珠子、亮片、金属纽扣或拉链的外衣(以免影响CT),宜穿上下分开、宽松易穿脱的衣服参检。
6.怀孕、可疑受孕、备孕者,请务必告知医护人员,禁止做放射检查(如胸片、CT检查等)。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招聘。
8.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应配合进行体检,如实、逐项填写体检表,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
9.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参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10.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附件:四川省商务厅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公示
四川省商务厅
2023年5月28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B22911AA48FC77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