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20名(详见附件1点对点查询)。
二、体检时间
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复检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不吃早餐,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体检费(每人准备550元现金,具体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中共内江市委党校新校区(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北段999号)博见楼负一楼B105教室集中。
(三)参加体检人员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五、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温馨提示》(见附件2),提前做好体检准备工作。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报到地点,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同体检。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附件: 1.体检温馨提示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8日
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3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