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市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请考生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中的“人事考试”专栏,查询进入资格审查情况。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9: 00- 12: 00)
地点: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84号)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彩色打印可不贴照片)、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一)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须提供的材料:
1. 截至2023年12月7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须提供任职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具体职务),并加盖乡镇党委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印章。
2. 截至2023年12月7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纳入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任命文件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须提供的材料:
1. 优秀工人。截至2023年12月7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实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人员,须提供在生产经营一线工作且实绩突出的证明材料原件,劳动合同书以及社保缴费资料、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工资卡银行流水资料,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优秀农民。截至2023年12月7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实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人员,须提供在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实绩突出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所在村支部加盖印章),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须提供的材料:
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类别及其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年、考核是否合格且在服务期内有无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内容。其中:
(1)在四川参加过“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2)参加过“三支一扶”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的,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特岗教师,须经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4)参加过“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以上共青团委出具证明材料。
2.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件、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3年12月7日前退役”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件、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2023年12月7日前退役”证明材料。已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书面证明材料。
3. 艰苦边远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和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须出具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提供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注明选派时间、选派单位等相关内容)。
(四)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形成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于2024年3月17日17:00前结束。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
2. 地点:南充市江东初级中学(南充市高坪区江东大道中段)。
(二)面试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 考生入场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8:30前,8:30后考场大门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 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4. 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
5. 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帽子、围巾等标志性物品进入面试室。
6. 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 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8. 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五、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提供的打印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和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17-2813988。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8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