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即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向水利厅人事处或水利厅机关纪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举报电话:028-86932499(水利厅人事处)
028-86939507(水利厅机关纪委)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0号(邮编610017)
附件: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四川省水利厅
2024年1月31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4C8A6568C9DB2A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