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2015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面试于
面试开始时间 |
面试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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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一司监管二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业务管理岗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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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二司综合处、医疗器械监管司生产监管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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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司法规一处、应急管理司应急指导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
上午面试考生报到时间为8:00,入闱封闭管理时间为8:30,下午面试考生报到时间为12:30,入闱封闭管理时间为13:00。面试前10分钟仍未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报到地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机关3楼会议室(路线图见附件2)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定于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四、有关事项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
自愿放弃的考生须填写《放弃面试告知书》(见附件3),扫描或拍照以JPG格式文件发至确认邮箱,同时将原件邮寄到我局人事司干部处。凡随意弃考的,将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职位,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递补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递补公告。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
(三)现场资格复审
我局将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与上传照片一致);英语等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认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考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须注明培养方式)。
注:相关表格可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已邮寄材料原件的不用重复提供。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面试报到后,考生所有的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封存,统一管理。
2.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31514、88331519
传 真:010-88373076
电子邮箱:rssgbc@cfd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干部处(100053)。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事司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