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对于在职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6、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提供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详细注明项目时间、地点等。 7、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职位有要求的提供)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568号摩根中心七楼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邮编:610065。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 报到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568号摩根中心七楼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进行发布。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人数和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为1:1,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所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2、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请至少在面试前5天通知我局。凡是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把考生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3、考生面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单位联系人:李 铂 电话:028-86673592 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