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凡符合《关于攀枝花市西区2023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中规定的岗位报名条件,并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和经QQ邮箱或电话确认的人员,具备参加复审的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024年1月18日17:30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时间:2024年1月20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6办公室(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97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准备以下材料:
(一)《报名信息表》2份(请自行填写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参加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考核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四)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六)在职教师须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七)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八)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考核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考生应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交的各项资料有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又或者提交材料不齐全,取消考核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现场领取《准考证》。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
六、考核方式
此次考核采用综合能力笔试+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笔试、面试为同一天进行,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
七、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均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考核。岗位未形成竞争的,进入面试考核人选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进入面试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不确定为意向人选,不确定为体检对象;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意向人选的考核成绩应不低于其他形成竞争岗位意向人选最低分。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2-5558076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来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92EB9E9C1A1277C11FDD9F8ED5D973F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