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宜宾市叙州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二)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五、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叙州区总工会和叙州金才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8759879,0831-8759882)。
附件:2023年公开招聘叙州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点击下载)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1/27449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