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省招考。
(二)招考对象。2024年1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且符合本公告附件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1月6日(6日截止到18:00时)。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到招考单位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箱:983367652@qq.com。
2.报名所需资料:《自贡检验检测院公开招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四、面试
本次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加面谈,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次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即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用。
五、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考名额,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自贡检验检测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体检由自贡检验检测院统筹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若递补进入体检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其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自贡检验检测院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核合格后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招用人员后,在自贡自贡检验检测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招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招用的,办理相关招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且不符合招用条件的,不予招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招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待遇
招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法》和自贡检验检测院相关规定执行。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公告由自贡检验检测院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报名后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自贡检验检测院。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13-2988589。
附件:1.自贡检验检测院公开招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自贡检验检测院招用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点击下载
自贡检验检测院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http://www.zg.gov.cn/web/-sgsj/dtgg/-/articles/189150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