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书记员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写作、信息技术、新媒体技能的优先;
5.报考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5日至2005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6.认真仔细,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请如实填写《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劳务派遣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扫描件, 学信网上学历证明电子档一并发送QQ邮箱2859874042@qq.com,或提交到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信地址: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沿江中路188号,邮编625100,联系电话:0835-3225131。
(二)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报名截止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23年12月25日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为笔试加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采取书面考试的方式进行:时事政治、法律基础、文稿写作。
笔试时间初步定为12月29日。地点为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有效期一年,人员缺额的,可在报名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列前)。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并单独进行毛发验毒。
(三)招聘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进行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生要在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二)考察工作由名山区检察院负责。重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有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名山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电话:3238035。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名山区检察院工作。
(二)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购买“五险一金”。
(三)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需签定保密协议,严格执行保密规范。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劳务派遣书记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14日
来源:https://www.yarsks.com.cn/newsDetail/10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