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将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以PDF或图片压缩包形式一次性发送至指定接收邮箱(邮箱地址见公告末尾),邮件标题及压缩包请统一命名为“乐山职位XX+姓名+手机号码”(如:乐山职位十三+张三+18xxxxxxx)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中午12:00止,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整发送资格审查材料邮件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时间以指定接收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资格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告知,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邮箱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国(境)内高校考生需准备材料(均提供扫描件或清晰图片,并按下述顺序整理)
(1)《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手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拍照时,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持证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
(3)笔试准考证;
(4)学生证(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或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层次、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5)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书:
党员证明材料: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获奖、担任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
①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聘书、证书或证明材料;
②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需提供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具体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正副职;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正副职),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加盖公章;
③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需提供士兵退役证;
2.国(境)外高校考生需准备材料(均提供扫描件或清晰图片,并按下述顺序整理)
(1)《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2)手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拍照时,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持证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
(3)笔试准考证;
(4)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5)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6)若已完成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
(7)专业证明材料。所学专业名称与本次选调公告中所要求的选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专业证明材料。
3.其它要求。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选调资格。
2.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整发送资格审查材料邮件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通知书打印”专栏打印《面试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成都市。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考生入场截止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8:30,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3.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进入面试室。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6.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
7.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规划好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未尽事宜,请与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33-2487564)。
四、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指定接收邮箱:
1.乐山职位一至职位四,职位二十二资格审查资料请发送至373194930@qq.com;
2.乐山职位五至职位八资格审查资料请发送至381909728@qq.com;
3.乐山职位九至职位十三资格审查资料请发送至swgwyg203@163.com;
4.乐山职位十四至职位十六,职位三十八资格审查资料请发送至3358211802@qq.com;
5.乐山职位十七至职位二十资格审查资料请发送至344012798@qq.com。
6.乐山职位二十三至职位二十八,职位三十六至职位三十七资格审查资料请发送至jyxgwyg@163.com。
7.乐山职位二十九至职位三十五资格审查资料请发送至403867998@qq.com。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3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45-511D06F2F97F67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