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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详见附件1)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9:00—12:00
审查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附楼418办公室
咨询电话: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李老师,028-86705587
四、资格审查必带的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查认定。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考生对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附件: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表(点击下载)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109-0967A859C8401DC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