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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考生笔试总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生笔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岗位排名见附件,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笔试总成绩“-1”表示缺考、“-2”表示违纪。为保护个人隐私,公布考生准考证号,不公布考生姓名。
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情况见附件“是否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栏。若显示“是”,则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否则,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附3号。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中心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岗位的,提供住培合格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我中心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以及不能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028—86122728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1.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情况表(岗位编码02906021)(点击下载)
2.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情况表(岗位编码02906022)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6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51139AA637ADDD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