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本次招聘公告要求,按照笔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若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而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复审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8日9:00-17:00。
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408办公室(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天津路8号,位于攀枝花市十九中小龙箐学校<攀枝花市东区地龙箐路9号>内)。
2023年11月18日下午17:00时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等证书)。
5.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7.在职教师须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9.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岗位的,除持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注意事项
考生对所提交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本次招聘总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招聘过程中(包括政审阶段)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当场以现金形式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凭缴费发票和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五、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0812—2293736、2293506。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8。
附件:附件: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xlsx(点击下载)
来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3A524B6AD621EE57A242FFB078E32F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