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我中心要求,前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中心电话通知本人,请参加体检人员保持通讯工具通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中心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中心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若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中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中的专业成绩仍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按学历层次确定。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咨询电话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处 028-85589309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来源:http://scpta.com.cn/content-61-721C1D79E7FA6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