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将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开始,到11月15日上午12时截止。
一、岗位设置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3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男性1名,女性2名)。
二、招聘范围
限得荣县户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品行端正,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学历要求: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条件为18至2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
8.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要求:男性净身高1.69米(含1.69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59米(含1.59米)以上;
9.能够服从管理,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文案写作基础;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道德败坏,有涉黄、涉毒等不良习气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得荣县公安局1楼警体训练中心进行现场报名(要求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836-5921158,本次报名不接受网上或电话报名。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2023年得荣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此外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正面证件照片1张,电子照片1张(20kb以内、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
(注: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公安局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科目、分值计算及加分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未携带者无法参加该项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达标、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采用达标制,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达标。体能测评不达标的报考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采用合格制,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测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项目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13″10 |
10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14″10 |
800米跑 |
≤4′2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二)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为闭卷统一考试,考核范围为我国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及实时政策,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待定。
(三)面试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按照职位招录名额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围绕公安工作需要,侧重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特长。若总人数低于1:3,则全部人员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面试公告。
(四)加分条件
1.英烈子女、因公牺牲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加2分;
2.退役士兵、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加2分;
3.在职民(辅)警配偶、子女加1分(限得荣县公安局工作);
4.有警务相关工作经验人员,加1分。
报考者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项进行加分,不得累计加分。以上加分项目均在折合后总成绩上加分,未进入面试者,不享受加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能测试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对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要求。体检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安排由县卫健局负责。
七、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标准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如出现缺额,可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网络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
经公示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保密责任书。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综合表现,县公安局政工科在征求用人部门意见及组织考察后,确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未能解除或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十、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目前按照甘孜州人民政府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政策的文件执行:
1.根据身份性质和岗位要求,对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分级管理,从低到高设置十至一级共10个级别辅警。警务辅助人员每三年可晋升一次级别。凡录用并达到转正条件后,定为10级辅警。
2.辅警工资标准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10级警务辅助人员按照每月不低于2500元工资标准执行,每晋一个级别工资上涨300元。
3.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警务辅助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在整个招考期间需24小时确保电话畅通,如因通讯方式变更的,应主动与县公安局(政工部门)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务动态实时在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得荣公安”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整个考聘工作公正有序,考试全程严格遵守和执行纪检监察相关纪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得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5922385
考务咨询电话: 5922342
得荣县人社局办公室: 5921003
得荣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5921158
得荣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2023年11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anZSJuuFXEhjtGSLK937A